关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情况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04-01
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728号)第十六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:
2024年,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。截至2024年12月31日,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。
联系人:张晶,联系电话:0574-89597063。
2024年度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.docx
慈溪市人民检察院
2025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