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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情况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6-03-03

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802号)第十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本单位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:   

2025年,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。截至202512月31日,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。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。

联系人:张晶,联系电话:0574-89597061

慈溪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.doc

慈溪市人民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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